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(六届二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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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(六届二次)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(六届二次)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,于1984年5月31日补选马万祺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第二次会议主席团
1984年5月31日
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
商务部
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
公告2010年第7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和《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》,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。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(厅、局)、商务厅(局)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。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。
附件: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
附件:
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
类别
商品名称
单位
配额总量
农产品
锯 材
万立方米
26
蔺草及蔺草制品
万公斤
3200
活大猪
万头
180
其中:香港
万头
165
澳门
万头
15
活中猪
万头
8.24
其中:香港
万头
8.0
澳门
万头
0.24
活牛
万头
5.72
其中:香港
万头
5
澳门
万头
0.72
活鸡
万只
1340
其中:香港
万只
1000
澳门
万只
340
工业品
钨及钨制品(金属量)
万吨
1.57
锡及锡制品(金属量)
万吨
1.89
锑及锑制品(金属量)
万吨
6.03
钼(金属量)
万吨
2.55
铟(金属量)
吨
233
矾土
万吨
83
白银(金属量)
吨
5670
磷矿石
万吨
150
滑石粉(块)
万吨
68
碳化硅
万吨
21.6
甘草及其制品
吨
6500
镁砂
万吨
185
其
中
轻(重)烧镁
万吨
123
70%以上氧化镁
万吨
10
水镁石
万吨
50
氧化镁混合物
万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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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暂行办法
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
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安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安政[2003]44号
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:
现将《安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00三年八月一日
安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暂行办法
第一条 为保障困难企业职工(包括退休人员,下同)基本医疗需求,根据《安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困难企业是指企业濒临破产,职工长期放假,短期恢复生产无望,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。
第三条 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市经贸委牵头,组织劳动保障、财政、工会等部门参加,每年审定一次。
第四条 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(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)具体经办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业务。
第五条 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险,其缴费标准为在职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5元,且只建统筹基金,不设个人帐户。
第六条 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互助保险,必须整体参保,其医疗互助保险金原则上由企业全额筹资,企业全额筹资确有困难的,经职代会通过后,也可由个人全额筹资或企业和个人按比例筹资。
第七条 困难企业医疗互助保险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,统一使用,单独核算,根据医疗互助保险金的收支情况对其缴费标准每年核定一次。
第八条 困难企业医疗互助保险一般实行按月缴费,缴费时间为每月的1至5日,也可根据企业的情况,按季度或按年度缴费。困难企业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待遇,门诊(含重症慢性病)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。
第九条 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互助保险后不得中断缴费。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,从中断缴费之日起,停止享受医疗互助保险待遇。中断缴费后重新申请参加医疗互助保险的,必须足额补缴中断缴费期内的医疗互助保险费,否则不能继续参加医疗互助保险。
第十条 困难企业在参加医疗互助保险的同时,可按《安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暂行办法》参加大病救助保险,以解决超过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。
第十一条 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互助保险的其他事项,按《安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以及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第十二条 困难企业经营形势好转后,应积极参加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,同时终止执行本暂行办法,原参加困难企业医疗互助保险的时间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。
第十三条 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确因缴费困难而要求转入医疗互助保险的企业,经企业职代会通过和困难企业认定后,可按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医疗互助保险。
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安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